泰州奏好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保護“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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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知識產權報/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
年產量500余噸的西湖龍井茶,市場流通量有近10萬噸,而侵犯“安吉白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也屢屢發生,諸如此類,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侵權案件時有發生,如何加強茶類地理標志商標保護成為業內熱議的話題。
近日,來自浙江、福建等多地業內專家齊聚杭州,探尋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保護的路徑,推動完善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保護工作。
一破確權關
完善地理標志商標保護,首先要處理好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確權問題,這是知識產權專家的普遍共識。
一些與地理標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相關組織申請地理標志商標之前就已經注冊,該怎么辦?更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毛立華介紹,如果在先商標注冊時是善意的,可以繼續使用;反之則可以通過提出商標無效宣告請求,進而為地理標志商標的獲準注冊掃除障礙。
“在確權問題上,地理標志的通用名稱化尤為值得關注。以地理標志產品‘梧州六堡茶’為例,相關組織在申請地理標志商標時遇到在先權利障礙,于是以‘六堡茶’構成地理標志為由對在先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但未獲成功。隨后,廣西一公司以“六堡茶”構成通用名稱為由成功撤銷了在先注冊核定使用在第30類“茶”商品上的‘六堡’商標?!比A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馬麗華表示,從這一結果來看,“六堡茶”已被淡化為行業通用名稱。
“類似的還有‘宜紅茶’等案例。為避免茶類地理標志淡化為通用名稱,相關組織應制定相應標準規范地理標志的使用質量、使用行為,增強地理標志的顯著性?!本惋@著性的舉證方面,馬麗華建議,茶產業相關主體可提供權威市場調查報告、出具專家意見、鑒定報告、商標宣傳、使用證據等材料來證明,在日常運營中也要注重增強商標顯著性,防止茶類地理標志被淡化為通用名稱。
二斷侵權否
“2018年以來,浙江省各地法院共受理涉及‘西湖龍井’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侵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糾紛近300件。這種‘傍’‘搭便車’的行為不僅損害了權利人、地理標志產品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闭憬∪嗣穹ㄔ好袢ジ蓖ラL王亦非介紹。
在實際保護中,茶產業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侵權判斷依據和標準是什么?“在我國商標法框架下,沒有單獨針對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侵權認定的條款。通過檢索茶產業方面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侵權判例可以發現,以往普遍以被訴侵權行為是否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的原產地等特定品質產生誤認作為一個判斷標準,而目前多采用與普通注冊商標已知的侵權判斷標準,即混淆標準?!焙贾菔兄屑壢嗣穹ㄔ褐R產權庭法官王玲表示。
據了解,基于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等規定,在地理標志商標侵權判斷中還涉及正當使用抗辯問題?!翱罐q時,被告能證明商品來自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所表征的原產地,且品質符合特定要求,才能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將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作為商標標識來使用?!蓖趿峤榻B。
對于產地相符的商品,被控侵權人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某地理標志或地理標志中的地名來標識自己的商品是否構成侵權?安徽省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楊芳表示,有觀點認為應由權利人舉證證明被控侵權商品不具備地理標志所應具備的品質,也有觀點認為只要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的使用行為均構成侵權。支持種觀點的主要理論依據是商標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支持第二種觀點的認為構成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正當使用必須同時符合涉案商品來源于相關地域范圍,而且品質特征符合管理規則規定的要求和必須經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權利人的許可兩個條件。
三拓維權路
關于茶產業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保護的路徑,專家普遍認為可通過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兩條路徑尋求保護。
“在商標法保護模式下,可以將地理標志申請注冊為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指出,如果地理標志已經注冊為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的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選擇依據該條或者另行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十條等規定主張權利?!泵⑷A介紹。
“針對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描述性使用的問題,相關權利人可主張適用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行為人可以描述性的使用地名,構成合理使用的條件為行為人主觀善意且使用目的僅為指示商品的產地,而且不構成商標性使用。對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如果能證明商品產地確實是規定產區,那么商品的提供者可以主張善意使用?!睏罘颊J為,善意與商標使用方式密不可分,如果存在對地理標志的突出性使用或者商標性使用,可以推定認為使用者不存在主觀上的善意。
關于尋求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路徑,楊芳表示,如果被控侵權人使用了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而其商品并非來自于該地區,這種行為混淆了商品產地,不僅構成商標侵權,還構成偽造產地或者對產地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對同一行為既違反商標法又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情形,法院一般不做雙重評價。
“在政府層面,應加大對侵犯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從源頭上遏止地理標志商標侵權行為發生?!泵⑷A介紹,保護地理標志商標需要立法、司法、行政、行業的共同努力,打破各界之間的信息壁壘,從而為茶產業品牌提供快速審查確權和維權的服務,為茶產業品牌的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
年產量500余噸的西湖龍井茶,市場流通量有近10萬噸,而侵犯“安吉白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也屢屢發生,諸如此類,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侵權案件時有發生,如何加強茶類地理標志商標保護成為業內熱議的話題。
近日,來自浙江、福建等多地業內專家齊聚杭州,探尋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保護的路徑,推動完善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保護工作。
一破確權關
完善地理標志商標保護,首先要處理好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確權問題,這是知識產權專家的普遍共識。
一些與地理標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相關組織申請地理標志商標之前就已經注冊,該怎么辦?更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毛立華介紹,如果在先商標注冊時是善意的,可以繼續使用;反之則可以通過提出商標無效宣告請求,進而為地理標志商標的獲準注冊掃除障礙。
“在確權問題上,地理標志的通用名稱化尤為值得關注。以地理標志產品‘梧州六堡茶’為例,相關組織在申請地理標志商標時遇到在先權利障礙,于是以‘六堡茶’構成地理標志為由對在先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但未獲成功。隨后,廣西一公司以“六堡茶”構成通用名稱為由成功撤銷了在先注冊核定使用在第30類“茶”商品上的‘六堡’商標?!比A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馬麗華表示,從這一結果來看,“六堡茶”已被淡化為行業通用名稱。
“類似的還有‘宜紅茶’等案例。為避免茶類地理標志淡化為通用名稱,相關組織應制定相應標準規范地理標志的使用質量、使用行為,增強地理標志的顯著性?!本惋@著性的舉證方面,馬麗華建議,茶產業相關主體可提供權威市場調查報告、出具專家意見、鑒定報告、商標宣傳、使用證據等材料來證明,在日常運營中也要注重增強商標顯著性,防止茶類地理標志被淡化為通用名稱。
二斷侵權否
“2018年以來,浙江省各地法院共受理涉及‘西湖龍井’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侵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糾紛近300件。這種‘傍’‘搭便車’的行為不僅損害了權利人、地理標志產品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闭憬∪嗣穹ㄔ好袢ジ蓖ラL王亦非介紹。
在實際保護中,茶產業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侵權判斷依據和標準是什么?“在我國商標法框架下,沒有單獨針對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侵權認定的條款。通過檢索茶產業方面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侵權判例可以發現,以往普遍以被訴侵權行為是否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的原產地等特定品質產生誤認作為一個判斷標準,而目前多采用與普通注冊商標已知的侵權判斷標準,即混淆標準?!焙贾菔兄屑壢嗣穹ㄔ褐R產權庭法官王玲表示。
據了解,基于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等規定,在地理標志商標侵權判斷中還涉及正當使用抗辯問題?!翱罐q時,被告能證明商品來自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所表征的原產地,且品質符合特定要求,才能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將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作為商標標識來使用?!蓖趿峤榻B。
對于產地相符的商品,被控侵權人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某地理標志或地理標志中的地名來標識自己的商品是否構成侵權?安徽省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楊芳表示,有觀點認為應由權利人舉證證明被控侵權商品不具備地理標志所應具備的品質,也有觀點認為只要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的使用行為均構成侵權。支持種觀點的主要理論依據是商標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支持第二種觀點的認為構成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正當使用必須同時符合涉案商品來源于相關地域范圍,而且品質特征符合管理規則規定的要求和必須經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權利人的許可兩個條件。
三拓維權路
關于茶產業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保護的路徑,專家普遍認為可通過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兩條路徑尋求保護。
“在商標法保護模式下,可以將地理標志申請注冊為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指出,如果地理標志已經注冊為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的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選擇依據該條或者另行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十條等規定主張權利?!泵⑷A介紹。
“針對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描述性使用的問題,相關權利人可主張適用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行為人可以描述性的使用地名,構成合理使用的條件為行為人主觀善意且使用目的僅為指示商品的產地,而且不構成商標性使用。對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如果能證明商品產地確實是規定產區,那么商品的提供者可以主張善意使用?!睏罘颊J為,善意與商標使用方式密不可分,如果存在對地理標志的突出性使用或者商標性使用,可以推定認為使用者不存在主觀上的善意。
關于尋求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路徑,楊芳表示,如果被控侵權人使用了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而其商品并非來自于該地區,這種行為混淆了商品產地,不僅構成商標侵權,還構成偽造產地或者對產地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對同一行為既違反商標法又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情形,法院一般不做雙重評價。
“在政府層面,應加大對侵犯茶產業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從源頭上遏止地理標志商標侵權行為發生?!泵⑷A介紹,保護地理標志商標需要立法、司法、行政、行業的共同努力,打破各界之間的信息壁壘,從而為茶產業品牌提供快速審查確權和維權的服務,為茶產業品牌的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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